家事调解“娘子军” 法庭不再“冷冰冰”---南陵县妇联积极参与家事合议庭调解调查工作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发布时间:2016-05-16 来源: 作者:   【浏览次数:908次】 【字体:大 中 小 加粗 正常】 关闭窗口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为公正、高效地审理家事案件,充分发挥家事纠纷联动合作机制作用,妥善地化解家事纠纷,南陵县法院创新家事案件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,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,县妇联积极参与,推荐品行端正,具有丰富的社会知识、调解经验和技能的女性由县法院聘任为家事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,拟通过报纸或官方网站等途径公布家事调查员和家事调解员名单。为明确家事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,和县法院联合下发《南陵县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员工作规程》、《南陵县人民法院家事调查员工作规程》,此举将大大提高家事调解的真实性、有效性和便捷性。同时也能更好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,为我县妇女、儿童、老人等弱势群体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保护提供了切实保障。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